出所衔接:街道、家属一块到监所将吸毒人员接到执行地街道签署社区戒毒协议,开始执行社区戒毒。
分级分类:街道禁毒社工通过对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人员一段时间的表现,对戒毒(康复)人员风险的评估,该过程由街道禁毒社工发起,管辖派出所审核,街道禁毒专干审批,通过后,完成社区戒毒(康复)人员的风险评定。
辅助执行:非户籍执行的戒毒(康复)人员,因为在本地生活,辅助执行为这部分人提供,由监所社工根据戒毒人员意愿进行数据预采集,推送到执行地街道,有街道专干审核完成之后,根据出所衔接以及社区戒毒(康复)流程操作。
跨区跨街道移交:当戒毒(康复)人员因为搬家、户口迁移等原因需要变更执行地,需要通过本功能进行跨区跨街道移交操作。具体流程为接受地社工登记,提交禁毒专干审批,审批通过之后由现执行地街道禁毒专干审批,通过之后,由区禁毒办审核,如果需要跨区,还需要提交市禁毒办审批。